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,股份代号 1060。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影视文化娱乐旗舰,集团聚焦于探索互联网与传统影视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, 围绕内容投制、互联网宣发、泛娱乐内容数据服务与衍生品开发, 形成全产业链辐射发展的业务结构。
我们以 IP 为核心驱动,以业务创新和用户价值为锚点,围绕"内容 + 科技"两大战略关键词, 持续投入优质内容、拓展海外市场、扩大 IP 衍生商业规模。
集团已形成覆盖内容投制、互联网宣发、IP 衍生与数据服务的业务结构。 票务平台与 IP 衍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底盘,电影与剧集内容则贡献弹性增量。
以审慎稳健的策略参与电影投资,聚焦金额可控、风险可控、内容优质的影片;同时运营淘票票、凤凰云智与灯塔等电影科技平台,覆盖投制、宣发到院线经营的完整链路。
旗下大麦平台覆盖电影、演唱会、音乐节、话剧、脱口秀、展览、体育赛事等 40 余个细分品类,是领先的全品类一站式娱乐票务平台,并向产业链上游内容投制与海外市场延伸。
以阿里鱼为核心,构建"IP2B2C"全链路商业模式。向上游版权方获取优质 IP 并实施本土化运营,向下游数千家品牌与渠道商家提供从 IP 筛选、图库开发到整合营销的完整授权解决方案。
通过运营剧集工作室的模式,加大对头部精品内容的投入,建立起完整的内容生产与储备体系。重点储备项目超 20 部,覆盖古装、当代、悬疑等多元题材。
集团的差异化不来自单一环节的领先,而来自内容、平台、衍生三条链路之间的相互放大。
累计参与 300 余部电影的出品、发行与推广,中国影史国产票房 TOP10 中占 7 部,参与出品电影总票房连续 7 年位列民企第一。
灯塔 AI 已实现剧本评估、发行诊断、舆情分析、票房预测等电影全链路服务,累计完成超 600 个项目的评估与支持。
阿里鱼是国内领先的 IP 授权管理与商业化开发平台,已签约数百个国内外优质 IP,与数千家品牌和渠道商家达成合作。
持续探索 AI 在影视场景的落地,包括数字人、虚拟拍摄等创新方向,并在横店、周庄、北京等地建成投用 8 个虚拟摄影棚。
题材覆盖现实、喜剧、科幻、动画、悬疑等多个类型。以下为集团公开披露的代表作品节选。
集团的成长路径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:先建立内容能力,再以互联网平台重构宣发与票务环节, 最后向 IP 衍生与线下演出延伸,形成内容价值的多重变现。
公司前身文化中国传播集团成立。
阿里巴巴完成控股,公司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集团,正式确立以互联网重构影视产业的方向。战略起点
战略投资博纳影业集团;认购大地影院可转换债券;与 Amblin Partners 达成战略合作,在投资、联合制作、衍生品及宣传发行领域展开合作。
樊路远出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,推动线上票务平台淘票票完成行业整合。
整合大麦网,票务与现场演出能力并入集团版图,形成"电影 + 演出"的娱乐票务布局。
推出自制电影厂牌「可能制造」,并对「锦橙合制计划」与「薪火计划」进行 2.0 版升级,重回内容为王的发展路径。内容战略升级
总收入达人民币 80.24 亿元(同比 +20%),归母净利润 7.05 亿元(同比 +94%),经调整 EBITA 连续 6 年盈利,四大业务板块形成多极增长结构。
以下为集团 2025/2026 财政年度(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)经审计业绩的核心数据摘要。
| 人民币(亿元) | FY2026 | FY2025 | 同比 |
|---|---|---|---|
| 营业收入 | 80.24 | 67.02 | +20% |
|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| 7.05 | 3.64 | +94% |
| 经调整 EBITA | 7.46 | 8.09 | −8% |
| 经营利润 | 7.38 | 约 6.47 | +14% |
|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一年内到期银行存款 | 56.88 | 33.65 | +69% |
集团维持净现金状态,资本负债比率为零,且无任何资产抵押或重大或然负债,流动比率健康。
经调整 EBITA 连续 6 年实现盈利,核心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,为创新业务投入提供空间。
票务平台与 IP 衍生构成稳定底盘,电影与剧集贡献弹性增量,降低对单一爆款的依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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